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三门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重点实验室、企业研发中心的通知
各院部、各部门:
为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、市场为导向、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,促进产、学、研协同创新,促进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,根据《三门峡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三科字〔2016〕24号),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三门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重点实验室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重点方向
按照省市有关部署,持续推进主导产业、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工程,面向高新技术企业、创新引领型企业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、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相关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等,在传统优势产业、战略性新兴产业、高成长性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、现代农业等领域建设一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重点实验室、企业研发中心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、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。依托单位为企业的,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上年销售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,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2%,并按要求积极配合填报有关年度研发投入统计数据。
(二)在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,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,获得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,具有较强技术研究能力、产业化研发实力以及行业辐射能力,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。
(三)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、技术水平高、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,其中:工程中心拥有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0人以上,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%,或不少于2人;重点实验室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15人,具有副高级(含)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以上的科研人员比例不少于四分之一,或不少于4人;企业研发中心专业从事研究开发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。
(四)工程中心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,必要的检测、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,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,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;重点实验室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,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800万元;企业研发中心拥有符合研究或试验发展的固定场所,同时具有可用于技术研发的各种仪器设备。
三、申报材料
申报单位需填写《三门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》、《三门峡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》或《三门峡市企业研发中心认定申请书》,附齐附件一式四份,同时将创新平台申报单位情况分类表一份,连同电子文档 7 月 15日前一并报送科研处406办公室。
附件:
1、《三门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》
2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材料附件要求
3、3-1《三门峡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》(院校类)
3-2《三门峡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》(企业类)
4、《三门峡市企业研发中心认定申请书》
5、市企业研发中心申报材料附件要求
6、三门峡市创新平台申报单位情况分类表
- 附件【附件1-6电子版下载.docx.docx】已下载次
上一条:我院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一般课题立项4项
下一条:河南省教育厅认定人文社科权威期刊目录
【关闭】